9月7日,据河南省水利厅、省财政厅、省应急管理厅联合印发《2021年河南省蓄滞洪区运用补偿标准》,省相关部门研究拟定了蓄滞洪区农作物、经济林、专业养殖、居民住房、家庭耐用消费品等补偿标准,经省政府同意印发执行,最终以国家批复为准。
家畜专业养殖标准:生猪养殖规模存栏20头或年出栏50头以上,能繁母猪存栏5头或仔猪年出售100头以上;肉牛存栏或年出栏10头以上;羊养殖规模存栏或年出栏30只以上;肉兔养殖规模存栏300只或年出栏2000只以上;肉马、肉驴养殖规模存栏或年出栏10头以上。
具体补偿标准。育肥猪每头补偿1457元,纯种猪每头补偿3869.5元,二元母猪每头补偿1770.5元,仔猪每头补偿691元,肉牛每头补偿11209.5元,架子牛每头补偿7302元,成年奶牛每头补偿15873.5元,奶犊牛每头补偿3968元,肉羊每只补偿1158元,羔羊每只补偿426.5元,原种羊、一级种羊(引入国外品种)每只补偿5000元,一级种羊(地方品种)每只补偿2500元,肉兔每只补偿25.65元,肉马每头补偿3000元,肉驴每头补偿8000元。
家禽专业养殖标准:肉禽养殖规模存栏300只或年出栏2000只以上,蛋禽养殖规模存栏500只以上,蛋鹅规模标准存栏300只以上。
具体补偿标准。开产蛋鸡每只补偿18.9元,蛋雏鸡每只补偿1.775元,肉鸡每只补偿14.6元,肉雏鸡每只补偿1.875元,肉鸭每只补偿19.35元,肉雏鸭每只补偿2.65元,肉鹅每只补偿59元,肉雏鹅每只补偿11.65元,蛋鸭每只补偿25元,蛋鹅每只补偿100元,鹌鹑每只补偿2.05元,淘汰成年鸽每对补偿22.3元,乳鸽每对补偿11.3元,生产种鸽每对补偿68元。